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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好荒唐! 婚后次日便离家出走 女子骗婚获刑处罚金

    信息发布者:大寨子集市
    2019-07-25 09:26:13    来源:宁夏新闻网   转载

    女子马某某与海某某相识后迅速谈婚论嫁,马某某向男方索要彩礼、首饰等物品,举办婚礼仪式后第二天马某某便离开海某某家,与李某某前往新疆共同生活。7月24日记者了解到,经宁夏永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永宁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马某某对原判量刑有异议提出上诉,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 

      2013年,马某某与刘某某离婚,未将户籍自前夫刘某某户口簿上迁出。2018年8月,经他人介绍,马某某与被害人海某某相识并迅速准备结婚。婚前,马某某向海某某索要彩礼5万元,海某某为马某某购买首饰、手机及生活用品花费15201.72元,支出见面礼、认亲礼3500元,共计68701.12元。同年9月17日,马某某与海某某在永宁县海某某家中举办婚礼仪式(未领取结婚证)。 

      婚后第二天,马某某以海某某家暴为由,携带首饰及手机等物品离开永宁县。海某某多次要求马某某回家,马某某拒绝并和李某某前往新疆生活。后海某某报案,马某某被抓获归案,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。永宁县公安局从李某某处扣押一条金项链、一枚金戒指、一对金耳环、一条珍珠项链,已发还海某某。(樊卓妮 强丽娟)

          建议:遇到这种事情,第一时间赶紧先报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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