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【关注】宁夏3年将选派2700多人"带薪"见习,补贴、报名条件是这样的…

    信息发布者:大寨子集市
    2019-05-12 20:29:32   原创

    5月8日,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今年至2021年,我区将安排2700多名未就业青年参加见习活动。

     

    网络图


    据介绍,未就业青年见习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(包括取得高级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),以及具有宁夏户籍年满16岁至24岁的失业青年。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,见习活动期满后,见习者自主择业。


    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:

    银川市兴庆区、金凤区、西夏区,石嘴山市大武口区、惠农区为一类区,每人每月1660元

    永宁县、贺兰县、灵武市、平罗县、吴忠市利通区、青铜峡市、中卫市沙坡头区、中宁县为二类区,每人每月1560元

    固原市原州区、西吉县、隆德县、泾源县、彭阳县、海原县、同心县、盐池县、吴忠市红寺堡区为三类区,每人每月1480元


    我区各市、县(区)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,为见习青年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;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,给予最长1年的养老保险补贴。见习期间,鼓励见习基地为见习青年购买工伤保险。


    按照规定,每年7月下旬,全区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发布见习基地岗位需求信息;8月1日起,组织报名;9月1日起,按照双向选择、择优见习的原则,帮助见习青年和见习基地实现供求对接,派遣见习青年到见习基地见习;10月底前全面完成选派工作。对选派后因组织和个人原因退出见习,见习基地出现岗位空缺的,原则上可补充选派,补充选派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。
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